Question:
有些人的疑問是:EFT治療師如此大量地使用反映攤開這麼多個案的情緒經驗,是不是會讓個案養成了不需要自我探索和自我覺察,然後完全就依賴治療師去替他們工作(發言)的習慣?
Answer:
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我想要先討論的部分是:心理治療的目的是什麼呢?
我想大多數的人都會同意說,心理治療的主要目的是想要造成改變~ 而這些改變,可以對個案有正面的影響、或幫助個案達成心願(滿足需求)、或是解決問題。
所以說,如果心理治療的主要目的在造成改變,那麼只要可以幫助個案達到治療目標的技術都是有效的技術,也就是條條大路通羅馬;治療師可以有彈性的選擇各種種類不同的技術,因為不同的個案、或是不同的問題,會需要不同的策略。
在上述的兩個前提下,我們繼續來討論EFT治療師運用反映攤開的比例這麼高,會不會造成個案依賴、減少覺察、或失去自我探索意願的問題。
假設,現在有一個個案,用非常冷靜理性的方式,在諮商中分析自己的愛情經驗:『從小到現在我很容易吸引異性,因為我長得還不錯、能力也強。可是我從來沒有辦法維持一個關係超過三個月,而且全都是別人拋棄我;我覺得非常的忿忿不平,不能理解為什麼找不到一個欣賞又珍惜我的人!我知道我這個人主觀性比較強、也比較controlling,我的伴侶都抱怨說我剛愎自用、不在乎別人的感受。他們這樣說我的時候,我感覺到很受傷,因為事後都證明我就是對的,而且我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他們好,可是卻沒有人感激我!我現在已經被拋棄到,都不敢再開始任何的愛情關係了,可是,我又不喜歡孤單,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⋯⋯』。
這個個案的自我覺察能力、以及表達能力都非常地高,但是他所覺察到的所有狀況,並不能造成任何的改變!!而且,雖然他可以分析自己受傷和孤單的心情,但是並不代表他有著體會和承受這些情緒強度的能力~因為他習慣於責備他人,並把自己視為被誤解的受害者。
如果在這個時候,我們用問問題的方式,希望能夠更增加個案的自我覺察、或是想要引導個案,為自己造成這個困境的部分負責任,是有可能對某一些個案來說是有用的,個案可以完全為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負責、找出需要做出改變的部分、並且,訂定出具體的執行計劃來。
但是~也有另一個可能是,我們會遭遇到個案的大抗拒:個案可能會很防衛的替自己辯護、或是,個案可能會覺得你跟其他人一樣,都誤解他,而放棄了心理治療、也有可能個案陷入自憐的情緒太深!!以至於沒有辦法從自己的框架中跳脫出來….;當問問題的技術無效的時候,身為專業助人工作者的我們,有沒有其他非問問題的技術可以使用呢?
回到我一開始所談的條條大路通羅馬的觀點,如果,有一個技術是可以幫助個案增加自我覺察,又可以造成改變的,我們願不願意或是有沒有能力使用呢?